接待标准:
①交通:往返国产空调旅游车;
②门票:温泉游泳票及采摘园门票;
③其他:中文导游服务、旅行社责任险。
自费项目:
午餐费用;自由活动期间餐、车、导游等费用;游客的私人消费、行程中所列另行收费的项目客人均可自愿参加,无强制。
发车时间及地点:
①早5:00市府广场电报大楼门前;
②早5:30铁西广场工商银行门前;
③早6:00苏家屯血栓医院门前
友情提示:
①果园采摘葡萄零售价5-8元/斤;
②出行建议尽量穿平底鞋,以穿运动鞋、登山鞋、布鞋、球鞋为宜;
③酒后、饱食后、心脏病、高血压者不可游泳,不易过久得浸泡温泉;
④温泉时需自带泳衣、泳帽;
旅游注意事项:
A.请出团时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(过期无效)。
B.在不成团的情况下,可与同业、同类产品合作出团。
C.我社导游将严格按照行程安排执行,如客人所持行程内容与所签合同行程内容不符出现的投诉,我社概不负责。
D.在旅游行程中,当发生自然灾害、政府管制行为等不可抗力,危及到旅游者人身、财产安全,或者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,旅行社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时,应当在事前向旅游者做出说明;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在事前说明的,应当在事后做出说明。解决办法:未发生的景点门票按照旅行社和景区的协议价退还,不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责任。
E.我社对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60岁以上游客不承担监护权;游客须自行保管自己贵重物品,如游客因自身原因遗失物品,由客人自行负责,旅行社及导游有义务协助寻找或报案,但不负责因此而造成的一切赔偿及相关的任何投诉。
F.不允许客人离团。如客人私自离团,则视为客人自愿提前终止合同,并自愿放弃合同中未发生的接待事项和费用,我社概不受理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续争议。
G.游客因故退团,须在出发前3日办理退团手续;团队出发24小时内办理退团扣除本人实际发生费用和综合服务 费(约团款总额的70%),旅行中途离团者费用不予退还。
H.维权事宜注意:客人必须填写“游客意见书”,返程后7天内投诉有效,处理结果以在当地填写的“游客意见书”为准,逾期不予受理。如果客人在意见单上填写“欠佳”一栏后,可视为投诉范畴,并在意见单上填写投诉理由;恕不受理客人因虚填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。
特别提示:
①根据中国保监会规定:意外保险投保承保年龄范围调整为6-75周岁,属于急性病的只承担医疗费用,不再承担其他保险责任。
②收客人数不足16人,本公司会在出发前2天通知客人(含出发当天),客人可选择延期出发、更改线路出行,或退回团款,恕不做出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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