报价包含:
往返旅游空调车、餐费(三正一早、正餐十人一桌、十菜、含四个海鲜、酒水自理)、宿费(4-6人间、公卫、公浴)、优秀导游服务 、旅行社责任险、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。
报价不含:
客人自愿选择参加的额外旅游消费和私人消费;行程中所列自费项目。
友情提示:
①:因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游览变化或景点减少,我社只负责退还旅行社和景区的门票协议价格,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,赠送景点门票不退还。
②:当地住宿条件简单,客人自备洗漱用具;我社不提供自然单间,产生单房差须由客人自理。
③:海边旅游的时候务必带上必需品如墨镜、防晒霜、游泳用具等等。
④:景区游览人员较多,旅游期间一切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,如有遗失客人自行承担。
⑤:吃海鲜之后尽量不要吃水果,多吃些大蒜。吃海鲜时不宜饮用大量啤酒,否则会产生过多的尿酸,从而引发痛风。
⑥: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为我社赠送项目,客人需提供与身份证上名字相符的名字,如提供名字不准确,保险自动取消,我社不负责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。
⑦:请报名参团的游客一定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,如忘记携带而造成的损失由客人自负。
接待约定:
①:我社导游将严格按照行程安排执行,如客人所持行程内容与所签合同行程内容不符出现的投诉,我社概不负责。
②:持有优免证件的客人在享受景区优惠政策时视景区的具体要求而定,未发生的景点门票按照旅行社和景区的协议价格退还。
③:行程内的另行付费项目也是行程安排内容(请组团社在游客报名时用合同形式说明),但游客可自由选者参与,不参与的团友需在门口下车自由活动等候,客人应当选者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,等候时间为参与者的游览时间。导游推荐另行付费景点须掌握原则,全车半数以上方可安排,晚间另行付费项目不遵循此原则。
④:我社对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和60岁以上游客不承担监护权。游客需自行保管自己贵重物品,由游客因自身原因遗失物品,由客人自行负责,旅行社及导游有义务协助寻找或报案,但不负责因此而造成的一切赔偿及相关的投诉。
⑤:维权事宜:客人必须填写“游客意见书”,投诉回团后7日内有效,处理结果以“游客意见书”为准,逾期不予受理,如果客人在意见单上填写“欠佳”一栏后,可视为投诉范围,并在意见单上填写投诉理由,恕不受理客人因虚填或不填意见反馈单而产生的后续争议,一切损失有客人自负。
⑥:旅游者退团需提前36小时通知组团社,如未在36小时内通知组团社,则旅游费用中的交通费用不予退还旅游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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